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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> 党建工作 >>专题活动 >> 第84期 如何理解分配制度是促进共同富裕的基础性制度, 如何理解构建初次分配、再分配、第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制度体系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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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84期 如何理解分配制度是促进共同富裕的基础性制度, 如何理解构建初次分配、再分配、第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制度体系?

时间:2023-03-20     【原创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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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0.如何理解分配制度是促进共同富裕的基础性制度?

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:“分配制度是促进共同富裕的基础性制度。”这一重要判断,对于我们在新发展阶段不断完善分配制度,为促进共同富裕提供制度保障,推动人的全面发展、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具有重要意义。

第一,分配制度是实现有效激励和合理分配的关键制度安排。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,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。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下要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,首先要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,创造更高的劳动生产率,不断创造和积累财富,为共同富裕创造充分的物质基础。这就需要发挥分配制度的激励作用,最广泛地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和创造性,有效配置生产要素,促进高质量发展,通过共同奋斗把“蛋糕”做大做好。同时,通过合理的制度安排正确处理增长和分配的关系,把“蛋糕”切好分好,防止两极分化,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。

第二,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是推进共同富裕的根本制度保障。我们要实现共同富裕,必须始终不渝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,最重要的就是要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。按劳分配为主体、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,是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,既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,又同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。推进共同富裕,必须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,坚持“两个毫不动摇”,坚持公有制为主体、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,大力发挥公有制经济在促进共同富裕中的重要作用,同时要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、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。要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,同时要强调先富带后富、帮后富,重点鼓励辛勤劳动、合法经营、敢于创业的致富带头人,对违法违规的则要依法处理。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,使分配制度的激励机制充分发挥,让劳动、知识、技术、数据、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,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,为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创造更雄厚的物质基础。同时更好发挥政府作用,利用再分配机制,使全体人民更多更公平分享改革发展成果。

第三,分配制度在正确处理发展与分配、需要与可能、先富与后富关系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。我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,把推动高质量发展放在首位,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,以更大的力度、更实的举措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。同时也必须认识到,共同富裕是一个长远目标,不可能一蹴而就,对其长期性、艰巨性、复杂性要有充分估计,我们要创造条件,稳步朝着这个目标迈进。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一个总体概念,是对全社会而言的,要实现14亿多人的共同富裕,不是所有人都同时富裕,也不是所有地区同时达到一个富裕水准,不同人群不仅实现富裕的程度有高有低,时间上也会有先有后,不同地区富裕程度还会存在一定差异,不可能齐头并进。共同富裕是一个在动态中向前发展的过程,推进共同富裕需要统筹好需要与可能,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建立在经济发展和财力可持续的基础之上,劳动报酬提高与劳动生产率提高基本同步、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,确保共同富裕建立在发展基础上,并且随着发展水平的提高不断向前推进。政府要尽力而为、量力而行,加强基础性、普惠性、兜底性民生保障建设,坚决防止落入福利主义陷阱,处理好发展与分配、效率与公平、先富与后富的关系。

71.如何理解构建初次分配、再分配、第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制度体系?

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:“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、多种分配方式并存,构建初次分配、再分配、第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制度体系。”这一重要部署,对于正确处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,在发展的基础上不断增进人民福祉,逐步缩小收入差距,扎扎实实朝共同富裕的目标迈进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。

初次分配制度、再分配制度、第三次分配制度,在促进共同富裕中具有不同功能和作用,要相互协调配套。

初次分配是根据土地、资本、劳动、数据等各种生产要素在生产过程中的贡献进行分配。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,根据各种生产要素的边际贡献决定的要素价格来进行要素报酬分配,这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初次分配的基本原则。优化生产要素的配置,提高生产效率,更好地做大“蛋糕”,为分好“蛋糕”提供基础,这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前提。要努力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,坚持多劳多得,鼓励勤劳致富,着重保护劳动所得。完善工资制度,健全工资合理增长机制,增加劳动者特别是一线劳动者劳动报酬,提高低收入者收入。完善按要素分配政策制度,健全劳动、资本、土地、知识、技术、管理、数据等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、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,探索通过土地、资本等要素使用权和收益权增加中低收入群众要素收入,增加城乡居民住房、农村土地、金融资产等各类财产性收入。促进机会公平,推动更多低收入人群迈入中等收入行列、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,是完善初次分配制度的重点,也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关键环节。要关注重点人群,促进机会公平,在教育、就业、税费、户籍等方面创造有利于帮助他们增加收入的制度和政策环境。

再分配是指政府根据法律法规,在初次分配的基础上,通过征收税收和政府非税收入,在各收入主体之间以现金或实物进行的收入再分配过程,以弥补初次分配的不足。与初次分配不同,再分配起主导作用的是政府,更加强调公平的原则,具有通过国家权力强制进行的特征。除了直接收入转移外,再分配也通过教育、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的提供,创造机会平等的环境,更注重普惠,提升经济社会发展的可持续性。再分配必须遵循严格的规章制度和程序,政府受财力的限制也不可能在再分配中面面俱到。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:“加大税收、社会保障、转移支付等的调节力度。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,规范收入分配秩序,规范财富积累机制,保护合法收入,调节过高收入,取缔非法收入。”通过完善税收等再分配制度和规范收入分配秩序,加大对初次分配结果的调节、弥补初次分配的不足。要把低收入群体作为促进共同富裕的重点帮扶保障人群,加大转移支付力度,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,有效减轻困难家庭的负担。

第三次分配有别于前两者,主要是企业、社会组织、家庭和个人等基于自愿原则,以募集、捐赠、资助、义工等慈善、公益方式对所属资源和财富进行分配。第三次分配的基本原则是自愿基础上的社会共济。社会组织和社会力量是第三次分配的中坚力量。发挥好第三次分配作用,引导、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、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,有利于改善收入分配,促进社会和谐,值得提倡,但绝不能搞道德绑架式“逼捐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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